督查室
职能:负责对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对地方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地方和部门办理重要信访事项的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和督导;负责对改进工作、追究责任、完善政策"三项建议权"的行使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全局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内设机构:指导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督查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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