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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重心下移 落实责任 减少重信重访
国家信访局 ( 2008-02-22 1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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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把防范和调处重信重访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了重复信访、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量的下降和信访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主要做法是:

    落实首办承责机制 实现重信重访最小化

    滨州市各级部门严格实行阳光办信、承诺接访、限时办理的首接首办责任制。对一般初信初访事项,当天登记、当天呈批、当天交办;对重大紧急来信来访,随到随登记,随呈批随交办。严格落实党政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四包"责任制和"三见面双承诺"制度,即:包调查核实、包沟通反馈、包思想工作、包息诉罢访,与信访人见面、与单位负责人见面、与第三方证人见面,承办人承诺限期办结、信访人承诺办理期限内不重复信访。去年以来,先后落实30名市级领导和81名县级干部及其他干部300多人包案处访,所有案件均做到快查、快处、快结,及时给信访群众实实在在的答复意见。近两年来,全市初信初访事项息诉罢访率达到83.7%以上。

    落实领导下访机制 实现干部约访经常化

    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滨州市自2005年6月以来,把每月3日定为领导公开接访日,先后开展市直机关开门接访、三级联合接访、市级领导下访等29次,接待上访群众3365批4098人次。市委、市政府38名领导带头,各级干部积极参与,不论节假日、雨雪天,都按时到指定县区接访场所听取群众诉求,大量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妥善解决。"领导干部联合下访"被市民评为2006年滨州十件大事之一。今年6月以来,滨州市在领导干部下访的基础上,对反映出来的信访案件和排查出的热点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带案约访,每月3日约请上访人与有关领导、办理单位到现场接谈处理,有效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落实"四个纳入" 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化

    滨州市建立并完善了信访工作"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做到了"四个纳入"。一是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常委会、政务会、办公会定期研究信访问题,重点是源头防范和化解重信重访、越级上访的措施。二是纳入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处理信访问题、防止重信重访的责任进行细化量化,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案件承办人具体负责,真正做到"问题有人管、矛盾有人解、事情有人办、责任有人负"。三是纳入各级"一把手"日常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定期调度督导重信重访问题的解决,每月至少亲自处理一起信访案件。去年以来,市、县(区)党政"一把手"带头亲自协调处理信访案件180多起。四是纳入年度考核和干部任期政绩考核。去年以来,先后有两个县(区)直部门"一把手"和四个乡镇(办)主要负责人因工作不力出现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受到责任追究。(滨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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