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5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积极探索建立市、区县、乡镇三级领导公开接访工作机制,着力在规范化、实效性上下功夫,使群众反映的大量实际困难和问题在领导公开接访这个环节得到有效化解,促进了全市信访形势的持续好转。去年,市委市政府受理群众来访人数和起数同比分别下降13.2%和20.8%,办理群众来信总量同比下降24.8%;全市到省上访同比下降50%;进京非正常上访同比下降73.1%。
建立一个上下联动的领导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对开展领导公开接访工作作了专门研究。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落实领导公开接访、领导干部下访、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及领导包案解决重要信访问题四项制度的通知》和《市领导公开接访安排意见》,对市、区县、乡镇以及各级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公开接访工作的目标、责任、时间等作了详细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市领导亲历亲为。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五套班子的所有市级领导干部和市法、检"两长"都要参加领导公开接访活动,每月至少安排两名市领导到市信访局公开接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市委副书记侯法生带头参加公开接访活动。自去年5月份以来,先后有17位市领导10次到市信访局公开接访,解决了许多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一些群众为此专门给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送来了感谢信。三是坚持把公开接访重心放到基层。全市各区县都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区县一级实行周领导公开接访制度,每周安排一至两名区县领导在信访局公开接访,有的区县还实行了每季度领导集中公开大接访制度。乡镇一级实行日领导公开接访制度,每天安排一名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坐班接访。去年以来,区县领导共260余人次先后开展公开接访500余次,接待上访1300余起。乡镇(街道)领导共3000余人次先后开展公开接访11000余次,接待上访4500余起。四是强化考核查究。把领导公开接访工作纳入了年度信访工作考核,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及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一岗双责",实行"一票否决"。
建立一种高效快捷的督办机制,确保问题解决到位
针对领导接访案件的处理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四项机制:一是及时交办机制。领导接访后,由信访部门负责当日就立案交办,疑难信访问题由党委督查室或政府督查室立案交办。二是跟踪督办机制。对领导接访的案件,由交办单位负责跟踪调度、督办。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结案报告,情况复杂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的,在向交办单位说明情况的同时,还要经接访领导同意,方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前提是必须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三是定期通报机制。由信访部门定期对领导公开接访案件的处理进度及协调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案件协调处理意见得到落实,确保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解决到位。四是上报反馈机制。按照结案一起、上报一起的原则,及时向接访领导上报案件办理情况,按照领导新的批示要求,更好地开展工作。处理结果确定后,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上访群众。
建立一套扎实管用的工作制度,确保长期坚持到位
一是实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六公开"制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将公开接访的领导、范围、时间、地点、形式、程序向全社会进行公布,以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地反映问题。对有些疑难信访问题,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并通过政务在线、行风热线及新视窗等栏目进行公开评述,用舆论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尤其是重视总结宣传破解难题的典型案例,生动展示领导干部的好作风、好形象,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主动接触矛盾、破解难题。二是建立领导接待群众陪访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针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问题的性质,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到领导接待地点,现场解答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三是建立领导接访约访制度。领导公开接访除了采取正常接访形式外,由信访部门视情筛选部分重要疑难信访案件或重要来信,在市领导公开接访时,约请信访当事人到现场向领导反映问题,由接访领导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或作出批示意见。四是建立接访领导包案制度。对领导公开接待的群众来访,除能够现场说服解答、信访人当场表示息访的外,一律由接访领导包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好信访人提出的问题,直到群众满意为止。五是建立领导公开接访补位制度。接访安排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接访领导要按时到信访局公开接访。如遇重大活动或到外地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公开接访的,接访领导要负责协调其他领导代替其公开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