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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納個人所得稅?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09日   來源:稅務總局網站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免稅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