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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應具備哪些條款?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15日   來源:勞動保障部網站

  勞動合同的條款包括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必備條款有:

  1.勞動合同期限。主要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等三種形式;

  2.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工種和崗位,以及該崗位應完成的生產(工作)勞務、工作班次等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主要包括勞動安全和衛生規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護規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內容;

  4.勞動報酬。主要包括勞動者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內容;

  5.勞動紀律。主要包括企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內容及其執行程序;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以上規定的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當事人還可以通過協商訂立約定條款。雙方當事人可以就用人單位出資招收錄用、出資培訓、勞動者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等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條款不能違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