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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哪些原則?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7月04日   來源:國家信息中心法規信息處

  勞動法規定:“訂立勞動和變更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體講,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循以原則:

  1.合法原則,就是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它包括:<1>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作為用人單位,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體經營戶等用人單位;作為勞動者,必須是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公民。<2>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勞動合同程式條款都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分割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3>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和程序必須合法。

  2.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平等是指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法律地位平等,沒有任何隸屬關係、服從關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以平等的身份訂立勞動合同。自願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完全出于當事人自己的意志,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也不允許第三者幹涉勞動合同的訂立。協商一致是指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各項條款,只有在雙方充分表達自己意志基礎上,經過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勞動合同才能成立。凡是違反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僅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還應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