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證是持證人已依法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導遊注冊、能夠從事導遊活動的法定證件。
領取人須持以下材料向所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1.申請人的《導遊人員資格證書》及其復印件、《導遊員等級證書》及其復印件(原件僅供交驗);
2.與旅行社訂立的勞動合同及其復印件,或在導遊服務中心登記的證明文件及其復印件(原件僅供交驗);
3.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按規定填寫的《申請導遊證登記表》。
(摘自:《導遊人員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