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報告書;
2、場地證明(租約或契約);
3、場地房屋安全鑒定書;
4、場地平面布局圖;
5、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6、場地必須具備二個以上安全出入口,包房門要有1/4透明,符合消防、照明設備;
7、場地面積:歌廳不少于60平方米,舞廳不少于80平方米,卡拉OK廳不少于40平方米,設包房的卡拉OK室面積不少于80平方米;
8、填寫公共文體活動場所開業申請表;
9、消防鑒定書;
10、管理人員名冊(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聯係電話或BB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