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公文公報>> 部門地方文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17日   來源:環境保護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公告
2008年第45號

關于發布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聲環境質量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防治環境噪聲污染,現批準《聲環境質量標準》為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並由我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
  按有關法律規定,以上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以上標準自2008年10月1日起實施。
  以上標準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自標準實施之日起,《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 3096-93)、《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測量方法》(GB/T 14623-93)廢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業經質檢總局孫曉康會簽)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