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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787号
关于征求《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袋复合式除尘器》(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大气污染,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编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1月25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闫骏

    联系电话:(010)66556220

              (010)51555011,51555010

    传真:(010)66556218

          (010)5155502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100035)

              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200房间(100037)

    电子邮箱:ccep5010@163.net

    附件:1.《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袋复合式除尘器》(征求意见稿)

          2.《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袋复合式除尘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除尘器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三: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电除尘委员会、袋式除尘委员会

  辽宁省除尘设备监督检验站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冶金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环保设备质量检验中心

  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兰州电力修造厂

  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厂

  浙江洁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字体:【    】 更新日期:【2008-11-13】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