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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工作
河南省统计局 2008-11-20 08:08:54

  日前,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工作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乡级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乡级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充,分发挥乡级统计在政府统计中的基础作用,保障源头统计数据的质量,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通知要求,加强乡级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乡级政府要健全乡级统计机构和统计网络,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原则上乡(镇)不少于3人,街道办事处不少于2人,指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安排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改变源头统计力量薄弱的现状。要根据国家普查制度的规定,建立乡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据库,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

 

  通知指出,要增配和更新乡级统计工作所需要的计算机设备,达到“五个一”的标准(即:一台电脑、一条宽带、一个网站、一名专职人员、一套管理机制),实现大型普查数据处理和统计数据联网直报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一定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县、乡两级统计部门特别是乡级统计工作经费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乡级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知强调,要加大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力度,坚持依法统计。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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